工作方案

时间:2024-02-19 16:39:34
【实用】工作方案范文合集7篇

【实用】工作方案范文合集7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扎实开展,常常需要提前进行细致的方案准备工作,方案是综合考量事情或问题相关的因素后所制定的书面计划。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作方案7篇,欢迎大家分享。

工作方案 篇1

各学院,机关行政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XX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人数达到611万,在XX年经济危机下是目前就业形势最严峻的一年。各单位对此要有足够的认识和思想准备,作为“一把手”工程,各学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加强领导,扎实工作,确保毕业生就业率不低于XX年同期水平。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经济形势下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XX〕4号)、《教育部关于当前形势下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学〔XX〕21号、六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开展XX年就业服务系列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发〔XX〕116号)精神以及教育部、甘肃省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XX年本科毕业生就业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就业方针与原则

毕业生就业工作贯彻学以致用、人尽其才的原则,积极促进“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就业机制的建立,努力实现毕业生的充分就业。

毕业生就业工作要适应社会用人制度等方面的改革,转变观念,尽可能地为广大毕业生创造良好的就业环境,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服务。

毕业生应根据国家经济建设的需要,顾全大局,正确处理个人志愿与国家需要的关系,优先在国家重点需求计划内选择就业单位。凡选择到重点单位、西部地区、民族地区基层及艰苦地区工作的,学校给予支持和奖励。

各学院要正确认识今年的毕业生就业形势,加强对毕业生的政治思想教育,通过对毕业生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职业道德观的教育,引导他们增强择业竞争意识,教育他们自觉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到基层去,为国家的经济建设贡献力量。要教育毕业生珍惜在校的宝贵时光,刻苦学习,拾遗补缺,为今后的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矗

进一步加强毕业生就业指导、咨询服务工作,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和我校近年来就业形势分析等材料,向毕业生讲清今年的就业政策和社会需求形势,让学生掌握必要的择业常识和择业技巧,既充满信心,又有的放矢,充分适应当前人才市场和供需见面的需要,实现顺利就业。

二、工作日程安排

(一)编拟建议就业计划阶段

1.4月1日各学院将建议就业计划报学校审核,列入学校建议就业计划。提前毕业、转专业及学籍变动等情况的毕业生务必于此前确定并列入计划,此后不得变动。

2.针对本院报考研究生没有被录取而达到调剂分数线的学生,希望各学院积极帮助联系调剂,努力推荐,确保最大比例录龋

3.4月28日至29日,各学院到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核对就业建议计划,确定考取研究生及出国毕业生名单。

4.4月30日前,教务处将目前毕业班级中因成绩不合格而编入下一年毕业的学生名单汇总后报学生处和财务处,以确保学生处给教育部按时报送就业计划。

5.5月20日至31日,学校为申请不参加当年就业的毕业生办理相关手续,此后不再受理。

6.5月11日至15日,各学院毕业生进行毕业前体检。具体安排如下。

5月11日:文学院、新闻院、历史院、哲社院、外语院、法学院、经济院;

5月12日:管理院、政治院、艺术院、大气院、数学院、信息院;

5月13日:化学院、教育院、生科院、资环院、工学院、核学院;

5月14日:草科院、物理院、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基础医学院;

5月15日:口腔医学院、第一临床院、第二临床院。

体检地点:盘旋路校区兰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萃英分院。

在外地实习的毕业生返校后,于6月3日至5日(星期三至星期五)期间到校医院补检(盘旋路校区医院)。

各学院要做好组织工作,按规定日程进行体检。漏检的毕业生,均由本人自费到指定的医院补检。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7.5月26日至27日,各学院到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汇总就业建议计划,调整就业、考取研究生及出国毕业生名单。

8.6月9日至10日,各学院报需要调整的建议就业计划及考取研究生毕业生名单,以便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调整建议就业计划派遣方案。

9.6月12日,学校将各学院报送的毕业生建议就业计划审核、汇总后,分别寄往各有关部、委、盛市、区,以进一步落实建议就业计划。

10.根据总体安排,毕业班的课程、实习、毕业论文等一切教学活动应于6月6日前全部结束。各学院对毕业生的成绩及授予学位情况,要及早审核整理,于6月12日前上报教务处,不得影响毕业生离校工作。

11.学生派遣前,向学校上交协议书的时间截止到6月15日下午5时,之后收到的协议书,由于时间紧迫,不能保证学生按时办完离校手续。

12.各项工作结束后,学校整理汇总最终落实的建议就业计划,向校党委常委会汇报后,上报教育部,经教育部批准,作为国家计划下达。

(二)毕业生离校阶段

1.6月11日至12日集中两天进行毕业鉴定。各学院要加强领导,认真负责地对每一个毕业生从德、智、体等各方面做出全面鉴定。个人总结要在班组会上进行,班组对个人总结要进行科学评议,在此基础上归纳整理成班组鉴定。鉴定一定要实事求是,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指出缺点,明确努力方向,避免空话、套话。

为了严肃纪律,学校将对毕业班的鉴定情况进行抽查,审查不合格的要重新鉴定。

6月15日下午5时前,将加盖公章后的毕业生登记表和体检表报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核准装入档案。

2.6月16日,各学院向毕业生公布就业方案,进行最后核实校对,并于17日12时以前,将核对后的就业方案及签注意见报就业办公室,同时由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将毕业生户口关系迁移表送保卫处。教务处也应同时将成绩表、学位审批表、结业生名单送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以便及时整理归档。

3.6月18日学校审核就业方案,打印就业报到证、择业通知书。

4.6月20日前请学生办理学费缴纳、校内贷款及国家助学贷款银行还款等事项,凡欠费、未还贷和未办理延期还贷手续的学生,学校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5.初步确定6月20日,甘肃省人事厅审核我校毕业生就业方案,签发就业报到证。各有关单位做好毕业生离校前的准备工作。

6.6月21日(星期日)召开毕业典礼。

7.6月24日至25日办理办科毕业生离校手续,联合办公地点设在医学校区。

三、遗留问题处理

(一)6月15日下午5时之后收到 ……此处隐藏6974个字……"text-align: right;">  信息科技环保科

  20xx年X月X日

工作方案 篇6

全省人民法庭工作会议召开后,我院召开专题党组会研究部署落实工作会议精神,院长传达了省法院院长在全省人民法庭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并对我院人民法庭工作进行了部署。分管副院长刘遇忠组织各人民法庭工作人员集中学习全省人民法庭工作会议精神,重点学习院长在会上提出的新思想、新任务和新要求,全面、准确地掌握精神实质。结合我院人民法庭工作实际,制度如下人民法庭工作方案:

一、高度重视基层法庭工作。班子成员要经常性的深入到基层法庭干警中去,主动了解法庭干警心中所想、工作生活所需,为他们排忧解难。

二、加强人民法庭的硬件设施和信息化建设。推进远程立案、语音查询、网上办案、电子印章、异地视频作证等工作,促进办案智能化、管理科学化、监督实时化,以信息技术为支撑,提升人民法庭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水平。

三、开展专业化审判庭和合议庭改革,市郊法庭集中受理全院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劳动争议案件及原市郊法庭和民一庭受理的家事案件,通过优化资源,提高专业化审判水平。

四、科学配置基层法庭人员。配备足够的审判力量,鼓励业务精、能力强、水平高的年轻同志赴基层任职锻炼,通过交流、培训、轮岗等制度为人民法庭不断充实新鲜血液,使基层法庭的队伍整体趋于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

五、着力提升审判质效。加强法庭--司法所--村委会大调解格局建设,指导人民调解组织开展调解工作,推进完善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机制,从源头上减少诉讼案件的发生;加强案件繁简分流,提高诉讼效率;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弥补办案人员不足,解决法庭案多人少的矛盾。

六、加强人民法庭的管理工作。建立科学的基层法庭管理制度,落实住庭制度,严格人员、车辆的日常管理,通过制度和纪律来管理法官干警,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从严查处,确保人民法庭工作正规有序。

七、加强队伍建设。加强法庭党建工作和业务培训工作,全面提升法庭干警素质,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确保法庭干警公正廉洁司法。人民法庭庭长要落实“一岗双责”,既要管好案子,又要带好队伍,确保案不出错,人不出事。

工作方案 篇7

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镇20xx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居民个人筹资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及市20xx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居民个人筹资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筹资原则

政府组织、个人自愿、整户参加。

二、筹资主体

各村(居)委员会。

三、筹资目标

以村(居)为单位,确保参合率100%。

四、筹资对象、标准及截止时间

筹资对象为参加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以外的农村在籍居民。20xx年人均筹资标准为420元,其中省市财政人均补助330元,个人缴费为90元。个人缴费具体标准为:

1、连续参合对象:20xx年参加,20xx年继续参加的,以户为单位,每人缴费90元。

2、新参合对象:20xx年未参加,20xx年新参加的(新生儿、非籍婚进人员、退伍士兵和刑满释放人员除外),每人缴费160元(必须补缴20xx年70元)。

3、医疗救助对象:孤儿、农村五保对象、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麻*病康复区休养人员、享受民政部门定期抚恤补助的在乡重点优抚对象(不含一至六级残疾军人)等符合规定的医疗救助对象免缴个人费用,由市城乡居民大病医疗救助资金支付。

缴费截止日期为20xx年12月31日。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和人员登记阶段(11月8—15日)

1、会议动员。召开全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会议,下达20xx年筹资任务,部署相关工作。

2、集中宣传。由卫生院负责将市合管办印发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缴费参保告知书》宣传单分发到各村(居),村(居)要通过广播、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等形式,向农民宣传参加新农合的重要性,动员农民群众踊跃参加。

3、人员登记。由卫生院将20xx年参合人员花名册按村打印后交各村(居),由各村(居)负责核对,凡是参合人员已经死亡或参加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各村(居)应在参合人员花名册中注明;凡应参加20xx年新农合,但自愿不参加的,也要在花名册中注明,并填写登记表,经办人和村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村委会公章,各村(居)核对后的参合人员名册和登记表统一交卫生院,由卫生院负责汇总各村参合人员名册,得出我镇20xx年应参合人员名单,再以户为单位,按村汇总,打印成册,下发到各村。

(二)组织实施阶段(11月16日—12月10日)

村组干部及相关工作人员,进村入户按照参合人员名册统一收取费用,现场开票收款,票据(由市财政统一提供)上注明参加人员名单,并在参合人员名册上注明缴费数额。对20xx年参加、20xx年不愿继续参加的人员,当事人或经办人要在登记表上签字,各村(居)收取的农民个人资金要及时缴存到财政所专用账户,财政所要及时核销票据,做到人、钱、票、册相一致,并及时将资金划拨到市财政局专户。

(三)信息汇总阶段(12月11日—31日)

1、参合人员审核。镇成立审核小组,由分管负责人,科教文卫体、财政所、民政科、卫生院负责人及新农合协管员等组成,于12月15日前完成参合人数、名单和收取费用核对工作。凡以村为单位核对好的参合人员名单,由村委会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加以确认。

2、参合人员信息录入。凡以村为单位核对好的参合人员名单由卫生院存档,卫生院于12月20日前完成人员信息录入工作。

3、参合人员信息汇总。财政所、卫生院在12月28日前按市合管办要求及时做好核对工作。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新农合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筹资工作是保障新农合制度运行的基础,今年农民个人缴费比上年有所提高。为了加强该项工作的领导,镇成立了镇长为组长,相关部门参加的领导小组,财政所提供好相关票据、民政科及时将免缴人员名单提供给各村(居)、卫生院及时做好信息的衔接工作。各村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层层抓落实,主要负责人作为筹资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亲自过问、亲自抓。

2、严明政策,强化督查。各村要严格执行政策,参合人员必须以户为单位参加,应参未参人员,各村必须提供有效证明,不能提供以上证明的,作为20xx年未完成人数。

3、严格考核,奖罚分明。镇将以各村20xx年实际参合人数为基数,列入中心工作考核。完成的得基本分,不完成的按比例计分。同时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对工作不力、农民个人参合费用收缴不及时的村进行通报,确保20xx年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工作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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